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见*报告(2023年),供大家参考。
法院的见*报告
一、实践目的及意义:
今年暑假是我第一次参加社会实践,能够走出校园,将自己的所学知识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将会起到巩固所学知识,提升和锻炼实践能力的作用,同时这也是一次了解社会,接触社会,熟悉专业实务知识,树立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思想的一次机会。因此我对本次社会实践抱有很大的期望和热情。
二、实践内容概况:
本次实践我选择了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坐落于海口市正义路8号,成立于1991年2月,现有公务员18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79人,硕士研究生35人,博士研究生2人,法官29人,高级法官22人,主要的业务部门包括政治部、立案庭、书记官处、审监庭、三个刑事审判庭、四个民事审判庭、两个行政审判庭、技术装备处、法警队等。下辖美兰区,秀英区,琼山区,龙华区四个区法院。8月2号我来到市中院报到,先在书记官处登记,然后到政治部开介绍信最终我被分到了立案庭。立案庭位于主楼一楼,是一个宽敞的大厅,分为7个服务窗口:1、立案审查,2、申诉申请再审,3、诉讼材料收转,4、信访接待,5、判后答疑,6、查询咨询7、救助服务。7个服务窗口,均有专人接待,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协作为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创造了条件,从8月2日到12日,在这里我度过了难忘的10天实践生活。
因为自己仅仅是一名大学生,所学专业课知识较少,还不足以解决太多实务问题,所以我被分到了立案庭最为简单的'立案查询“窗口,这个窗口主要是接待来立案的人,并对其立案条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其职责可概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第108条的规定:'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都由立案庭统一立案收费。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可以告知当事人到有关部门申诉解决,对于当事人坚持起诉的裁定驳回起诉“。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属于我国审判机关的第三层级,按照法律的规定,本身需要审理一部分一审案件,另外还要审理它下辖的4个区法院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案件和检察院抗诉案件,所以业务比较繁忙。 在梁佳姐的带领下我开始小心翼翼地接触这些实务工作,刚开始的时候我还不太敢接待他们,渐渐的我鼓足了勇气,每一个前来立案的人我都耐心接待。
现实生活中的问题都是很复杂的,很多问题是无法用现在所学的知识来解决的,在立案庭见*,用的比较多的是《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这两部法律我们暂时还没有学,所以在时间的过程中未免遇到尴尬和麻烦。有一次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奶奶申请裁定一个案子属于管辖争议,她说的理直气壮,有理有据,可是我因为没有学过这部分内容,一头雾水,赶紧找来了梁佳姐。这个老奶奶着实让人佩服,我自愧不如啊!
在这里见*,有的时候你会感觉工作很有意思。有一次梁佳姐教我怎么立案,需要把每个案件的相关信息都录入系统中去,这些信息大致包括被告人姓名,住址,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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