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民工问题社会调查三严三实报告(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通过我对着方面的查询与调查,总结出以下四点主要原因。
一, 现有法律对侵权者处罚太轻调查中我发现一个怪现象,企业用人单位老板有意和民工不签合同,以便侵害民工权益在发生伤残赔偿是推脱责任逃避法律制裁,有些用人单位即便签了合同,大都是一企业老板自身利益为重,不考虑民工权益的霸权合同,民工一旦提出签订合同按法律享受权益时,往往遭到解雇开除。在我国人多岗少就业严峻的情况下,民工为了生存生活只能忍辱负重,任人宰割。
二, 摆不正民工权益保障的位置前段时间新闻媒体对北京某执法部门落实每月按时不足额给民工发工资时,出台这样条款用人单位每月保证300元工资,如有困难的单位可逐步落实。我们不明白,出台这样的单位领导为何对用人单位那么地暧昧,处处考虑周到,就连每月足额发工资的法规于不顾大打其折扣,还是有困难可逐步落实。相反,对民工却是冷漠,苛刻。当企业用人单位发生侵害民工权益和特大恶性以及流血事件是,有部门追究,有写领导竟以影响投资环境,安定团结冠冕堂皇的理由进行袒护,压制处理。
三、劳务市场监管不力
目前全国劳动力市场而言,企业老板,用人单位私招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职业更是鱼目混杂,坑蒙拐骗,泛滥成灾,发生侵权后无人过问;而拿着纳税人工资的当地政府,劳动监督部门连自己管辖内有多少用人单位,多少在业人员都搞不清楚。执法摆出一副官僚衙门作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如此执法,如此监管全国拖欠民工工资达千亿元之后就不足为怪了。
四、受害民工投诉艰难
民工遭受侵权后,按说解决途径很多,可向劳动监察,政府,信访,劳动仲裁,法院等执法部门投诉得到解决,可事实上民工投诉极其艰难。因国情人多岗少就业严峻,民工要求用人单位签定合同往往遭解雇,开除。这样的法律,这样的公道,久而久之民工不再相信法律、相信公道,有冤大都自人倒霉。
范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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