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村民自治工作调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近年来,昆山市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采取多种方式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有效促进了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1995年、1998年和连续三次被国家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初被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命名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市。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领导,抓考核。市委、市政府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专门调整了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党政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组织协调,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农办、妇联、共青团、计生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同时,还把此项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之中进行严格考核,保障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深入开展。
二是培训动员,抓基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三农工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市委、市政府每年都坚持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配套组织开展全面系统的培训,紧紧围绕《村委会组织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四个重点内容组织脱产培训,及时组织学*四议两公开等基层民主管理的有效方法,大大提高了村级干部的民主管理意识,在广大村干部中筑牢了正确的自治观念、理财观念和民主管理观念。同时,在全市各村,利用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和走家串户方式向广大村民广泛宣传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意义、方法和程序,提高群众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意识。同时,充分发挥市、镇两级机关干部作用,开展基石工程活动,下派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机关干部脱产下村指导各项工作,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薄弱村治理工作打牢了思想基础,提供了人才支撑。
三是完善制度,抓落实。昆山市抓住村党组织班子调整,村委会换届选举后的有利契机,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修订《昆山市村务公开目录》,指导各村及时完善《村民自...
(想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