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遂昌县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标准策划方案(-2023年)(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一、 概述
为加快推动化工行业向绿色、集聚、高端方向发展,按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要求,以生产智能化、自动化、清洁化、安全化为目标,着力构建'绿色安全、循环高效“的现代化工产业体系,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从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监管、环境监管、设备设施监管、能源节约与清洁、生产应急管理、负面清单等方面提出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标准(50条),本标准适用范围为我县境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所列的第C26-27类行业。
二、政策法规
(1)企业项目应符合国家、地方产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土地建设、节约能源、清洁生产等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
三、安全生产管理
1.3.1 厂区布置和设计
(2)工厂布置应根据工厂的生产流程及各组成部分的生产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按功能分区集中布置,工艺装置或设施、罐组之间和与相邻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规范要求。生产、储存区要与办公区隔离,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
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不得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
(3)化工生产企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涉及二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应具有相应甲级化工资质单位进行设计,企业不得擅自改变布置和区域使用性质。厂区内要设置限速、限高、禁行和导引等标志,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装置、设备、设施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易燃易爆场所要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静电消除装置。
(4)控制室不能与甲乙类生产车间在同一车间,间距符合《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20**版)表4.2.12条等规范要求,且控制室面向有火灾危险性设备的外墙应为无门窗洞口;
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包括值班值守、报警处置、视频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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