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杨凌示范区整治房地产领域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一、总体目标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把开展党史学*教育与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领域乱象,加大整顿和规范房地产领域秩序,健全房地产领域监管机制,解决房地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问题
1、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违规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的行为。
2、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房屋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信息,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一房多售,以及实际销售与网签交易平台不一致的行为。
3、未按规定期限与购房群众签订网签备案合同的行为;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不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条约不对等,侵害买受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4、垄断房源,操纵房价,发布虚假信息,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行为。
5、不按合同约定交房和办理房产证的行为。
6、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办理综合验收手续交付使用的行为。
7、不按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行为。
8、销售场所未按要求公开'五证“、不利因素情况说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资料的行为。
(二)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问题
1、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到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为。
2、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房地产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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