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珠海市全面推行'减证便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一、工作目标
对本市各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由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作为成员单位,建立市级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有关单位)
(二)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市直有关部门在本系统范围内,对通过我市地方性法规自行设定并在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中明确保留的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情况进行认真评估,确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在2021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市司法局备案。对国家各部委、省各有关单位明确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应严格遵照执行。(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三)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应当按照全面准确、权责清晰、形式统一的要求,编制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各级行政机关要在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工作规程的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或者下载。(责任单位:各区、各部门)
(四)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各级行政机关要根据不同证明事项的特点,分类确定核查办法。应当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并根据办理该行政事项的年受理量、获取相关信息的难易程度、日常监管手段以及因不实承诺引发的社会危害程度、风险防范措施等情况,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要充分利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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