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奋发山产业园首动区一期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一、编制依据
依据明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明溪县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和《明溪县奋发山海协作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明溪县奋发山海协作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基本情况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项目位与三明市中部的明溪县奋发山海协作产业园,成片开发面积29.0324公顷,其中农用地 10.3313公顷(含耕地面积3.4429公顷),建设用地2.628公顷,未利用地16.0731公顷。规划范围北至兴泉铁路,南至胡坊镇自来水厂北侧山体,东至瀚大线附近,西到石溪村,规划区东西长约 4 公里,南北平均宽约1公里,最宽处2.6公里根据实地勘测调查。
三、必要性
明溪县奋发山海协作产业园,以兴泉铁路、泉南高速、莆炎高速等交通枢纽为基础,以培育发展交通经济带为目标,立足明溪自身优势。
四、主要用途
其中工业用地用途面积17.3238公顷,占比59.67%。实现促进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形成'聚集效应“的功能,主要引进企业,建设产业提高产业经济总量,加快产业进程。
城镇道路用地用途面积7.8689公顷,占比27.1%。实现提供完善园区交通系统的功能,可为企业和周边群众提供便利的交通通道,提高出行可达性和交通效率,拓展产业园空间,优化布局,促进片区功能调整。
防护绿地用地面积2.7312公顷,占比9.41%。实现道路两侧防护绿化带以及边坡建设的功能。
排水用地用途1.0046公顷,占比3.46%。实现产业园污水处理的功能。
公园绿地用地用途面积0.1038,占比0.36%。实现为净化空气减少公害的功能。
五、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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