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当前位置:二十一文明网>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2023年度绍兴市医疗保障经办工作评价办法方案

2023年度绍兴市医疗保障经办工作评价办法方案

时间:2023-09-18 12:27: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绍兴市医疗保障经办工作评价办法方案,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绍兴市医疗保障经办工作评价办法方案

  一、评价内容

  根据市局对医保经办工作的重点任务要求,结合年度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重点工作等确定具体内容包括:

  (一)国家医保中心年度工作要点;

  (二)省医保中心年度工作要点;

  (三)市局在年度工作要点中责任牵头单位为市医保中心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四)年度医保经办工作要点;

  (五)市局、市医保中心领导部署的其他经办工作。

  二、评价方式和程序

  采取'月评价,季通报、年汇总“的方式,突出日常工作业绩,实行年度加分和日常扣分相结合,按经办业务条线进行评价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评价细则》

  市医保中心各科室根据《绍兴市医疗保障经办工作评价办法》,分别提出业务条线工作的重点工作和日常工作评价事项及指标,市医保中心综合科梳理各科室意见,研究提出年度工作评价细则意见,按年度加减分(5分)和日常评价分(100分),总分105分确定评分标准,评价细则经市医保中心主任办公会审定后下达。

  (二)月评价

  1.各科室每月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对各市经办机构条线业务工作进行评价。评价实行每月扣分累减制,每月从100分开始扣减。

  2.各科室的月评价指标扣分标准,属于材料报送类未完成的一般扣0.1-0.5分,其他事项最低为0.1分,最高为1分,年度加减分在12月份完成。

  3.市医保中心综合科对各科室评分情况进行汇总,以上月得分作为基数减去各科室的累计扣分,计算得出各市经办机构的月度评价分。

  (三)季通报

全文已隐藏

(想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推荐访问:绍兴市医疗保障经办工作评价办法方案 绍兴市 经办 医疗保障

版权所有:二十一文明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二十一文明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二十一文明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京ICP备100263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