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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9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时间:2023-09-18 12:27: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委第9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供大家参考。

县委第9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范围、土地现状

  (一)征收目的

  五河县2021年第9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属于五河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类建设活动,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该批次用地符合《五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符合经批准的《头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

  (二)征收范围、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土地涉及我县头铺镇柿马村部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征收范围详见勘测定界简图。

  拟征收土地8.6369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房屋总面积31565.87平方米,其中楼房面积24442.62平方米,平房面积3285.18平方米,砖木房面积3538.44平方米,土木房面积150.51平方米,简易房面积149.12平方米。涉及被征地农民140户,农业人口684人,分别是:

  (一)地块一:柿马村8.6232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房屋总面积31565.87平方米、其中楼房面积24442.62平方米、平房面积3285.18平方米、砖木房面积3538.44平方米、土木房面积150.51平方米、简易房面积149.12平方米,涉及被征地农民138户、农业人口675人;

  (二)地块二:柿马村0.0137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涉及被征地农民2户、农业人口9人。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在征地所在地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5天,有异议复核后重新公示。

  二、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32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集体土地上青苗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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