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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时间:2023-09-18 11:09: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22年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依法、随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原则开展工作,积极探索规划土地监察领域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新思路。

  二、双随机抽查对象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第十三、十六条的规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函〔20**〕259号),随机抽查对象为:我局负责行使的4项行政许可事项中,本年度已完成审批工作事项。即获取《深圳市光明区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深圳市临时用地合同书》部门或企业,是否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建设。

  三、职责分工

  本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执法员为成员的规划土地监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局双随机抽查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

  四、抽取流程

  对本年度获取《深圳市光明区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深圳市临时用地合同书》的部门或企业,通过光明区双随机行政执法监管系统随机抽取一次不超过20%的对象为检查对象。对检查人员的产生,从本局在岗执法员中每次按20%随机抽取,由检查人员依照法定职责对被抽查对象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检查工作流程

  1.检查准备。名单由光明区双随机行政执法监管系统随机分配,确定检查人员及检查对象名单。

  2.检查开始。检查人员及检查对象名单确定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检查人员按照抽查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工作。检查方式采取实地检查或勘查为主,并结合书面检查等手段进行。

  3.结果处理。检查活动完成后,于检查结束之日起2日内将检查报法制科。检查结果分为正常、未按规定规范建设、移送相关部门等三类。正常的由检查人员依法上报后,由法制科予以公示。未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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