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委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创建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一、任务目标
2021年全市计划开展10个市级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创建。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为创建单位,选取区域内一个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产业开展基地创建。创建基地内全面实施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的操作规程。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档案,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制度,产品纳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平台。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获证产品带标上市销售。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品牌宣传推广,积极参加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农博会等展示展销活动。实现基地内80%以上规模经营主体申请绿色食品认证。通过创建活动,着力扩大绿色食品规模的增长和产品结构的优化,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促进农民增收。
二、实施步骤
(一)申报。根据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的任务指标(附件1),各地自主择优开展创建。在5月底前,符合创建要求的申报主体制定创建实施方案上报至基地所在地区县(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二)评审。由各区县(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申报和评审,将创建基地的乡镇(街道)名单、基地范围和创建方案、宁波市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创建申报表(附件2) 、宁波市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创建申报评分表(附件3)于6月底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
(三)创建。收到批复文件后,创建单位按创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创建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四)验收。创建单位完成创建后,做好总结,提交宁波市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验收申请报告(附件4)。由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中心。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核验收,专家组填写宁波市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验收表(附件5),验收合格的,由市农业农村局发文确定公布。
三、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市级财政在现有的市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对纳入创建的基地给予支持。
(二)宣传发动。大力宣传创建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的重要意义,通过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推进。
(三)规范程序。各创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宁波市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创建办法》规范有序的开展创建活动,规范创建档案资料,做到随时收集,准确无误,及时归档,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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