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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和“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3-09-18 10:09: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和'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和'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修订)》(黑教规〔20**〕5号)的通知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齐教基一函〔2021〕12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各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促进教育公平公正。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修订)》(黑教规〔20**〕5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齐教基一函〔2021〕12号)、《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推行'五零承诺“工作实施方案》(齐教基一函〔20**〕20号)有关精神,认真实施招生和'阳光分班“工作,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切实维护每一名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充分调动全区每一位教师投身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努力实现'五零承诺“目标,推进学校均衡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创建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三、操作步骤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机构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和'阳光分班“工作,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成立昂昂溪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昂昂溪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萍 昂昂溪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蕊婷 昂昂溪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教育局普教科等部门工作人员,区派驻教育纪检监察组成员,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公安局,自然资源局。

  职 责:

  教育局:落实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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