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一、鼓励旅游企业做大做强
1.鼓励旅游景区发展。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100万元、50万元;
新评定为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
2.鼓励旅游饭店发展。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
3.鼓励乡村旅游发展。新评定为省级精品文化旅游小镇、精品旅游特色村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30万元、10万元;
新评定为省级五星、四星旅游民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5万元。
4.鼓励示范单位创建。新评定为省级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研学旅游示范基地、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康养旅游示范基地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15万元。新评定为5A、4A、3A级旅行社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二、培育旅游目的地市场
5.积极吸引外地游客。对由外地组团社组织、县内地接社接待,在我县至少游览1个收费4A级景区,且在县内旅游饭店入住至少1晚的游客团队,对外地组团社、县内地接社和旅游饭店予以奖励。
(1)旅行社奖励。从县外组织招徕旅游汽车团队来我县旅游的,每次游客15人以上('以上“含本数,下同)30人以下('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对外地组团社按每人8元、县内地接社按每人10元进行奖励;
每次游客30人以上50人以下的,对外地组团社按每人10元、县内地接社按每人12元进行奖励;
每次游客50人以上的,对外地组团社按每人12元、县内地接社按每人14元进行奖励。
(2)旅游饭店奖励。每年接待团队游客累计500人次以上1000人次以下的,对星级旅游饭店按每人次8元进行奖励;
1000人次以上2000人次以下的,对星级旅游饭店按每人次10元进行奖励;
2000人次以上的,对星级旅游饭店按每人次12元进行奖励。
三、强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
(想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推荐访问: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高质量 实施方案 旅游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