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委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条例方案,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集聚优质人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引进人才入户,是指在年龄、学历、职称、技能、岗位等方面符合条件,在本市就业或创业的人才入户广州,包括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引进在职人才入户广州。
第三条
引进人才入户坚持突出高端、以用为本、规范管理、方便快捷的原则,优先满足本市战略性主导产业、重点发展产业、总部企业以及其他鼓励发展的产业所需人才的入户需求。
第四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引进人才入户指标统一纳入全市年度迁入人口计划内管理。
组织部门按分工做好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工作,按职能进行相关人员引进人才入户的审核办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引进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以及市属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入户的组织实施;
对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引进人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审核确认本市高技能人才;
会同市发展改革部门制定我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
承接省相关部门下放的引进人才入户审核事项。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住所地址在本行政区内的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入户的组织实施。
市、区公安机关负责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入户审核和办理。
省直及中央驻穗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及其入户指标按职责分工由省发展改革部门统筹协调及管理;
省直及中央驻穗用人单位引进在职人才(包括国〔境〕外留学人员)入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职责分工审核办理。
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能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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