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区地方政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预算调整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一、调整原因
根据深圳市20**年债券发行工作布排,本次安排大鹏新区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度为1.4亿元,用于新区医疗卫生、水环境治理、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关于预算在执行中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的规定,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关于市县级政府从上级政府转贷的专项债务收入应当列入预算调整方案的规定,应当进行预算调整。
本次预算调整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专项债券转贷收入、支出以及发行费用均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本次预算调整只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及相应项目调整。
二、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事项
20**年新区政府性基金年初安排预算收入7.81亿元,相应安排预算支出7.81亿元。由于本次拟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4亿元,根据《预算法》《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及《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对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作如下调整: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大鹏新区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度1.4亿元列入'转移性收入“类下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其余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项目金额不变。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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