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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9-17 14:09: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22年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为目的,按照'尊重历史、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简化程序、便民利民“的原则,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等工作提供产权基础。

  二、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已有农村不动产登记成果,按照'房地一体“的登记要求,以'总登记“的模式,全面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到2021年底,'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颁证率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应登尽登“。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明晰产权的原则。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房登记必须做到产权清、情况明。

  2、坚持依法依规登记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申请和审批流程、内容和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登记颁证工作,严禁通过不动产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权籍调查结果要按规定在村庄范围内进行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坚持政府组织,农民免费的原则。根据自然资源部的要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不收费,在工作中涉及的权籍调查、登记发证的工作经费由财政列入年度计划优先保障落实。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本次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以尚未完成的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重点。对于只完成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根据实际开展补充房屋调查。对于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均未开展过权籍调查的,应开展农村不动产的权籍调查;
对于已完成权籍调查尚未登记发证但符合发证条件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对原有调查成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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