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落实国务院大督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一、奖励原则
坚持正向激励的原则,充分激发和调动各地从实际出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形成担当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优中选优,充分发挥督查激励和示范引导作用。
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估,客观、全面、准确反映地方工作实际。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充分考虑东、中、西部地区发展差异,适度向中西部倾斜。
二、奖励条件
(一)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显著。每年国务院大督查和日常督查确定的,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优先考虑受到国务院大督查表扬的地区。
(二)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好。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和土地利用计划在线监管数据,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计划政策,用地指标使用方向和结构合理且用地需求量较大的地区。
(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高。根据固定资产投资和GDP分析测算及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数据,单位土地投入产出高、经济效益好,同时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好,且批后供地率高、闲置土地少的地区。
(四)土地利用秩序良好。除国家和省级立项的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外,市(地、州、盟)一个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低于500亩、县(市、区、旗)一个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低于100亩,未被自然资源部或省级人民政府约谈或启动问责,未发生被自然资源部或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立案、挂牌督办案件。
三、奖励地区评审程序
(一)确定奖励省份范围。自然资源部在每年年初,对各省(区、市)开展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将前10名的省(区、市)纳入奖励范围,并在系统内进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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