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局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释义方案,供大家参考。
第一部分 关于企业职工培训
一、岗前培训
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的新录用人员(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下同)岗前培训。
(一)企业资质:'企业“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包括省外注册公司在我市成立的子公司,不包括分公司、办事处、服务点等非独立法人。
(二)培训对象:一是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的员工(用工协议指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的用工协议,下同),且在12个月以内参加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二是与个体工商户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三是符合规定的劳务派遣人员。该培训由用工企业申报。
(三)项目范围:一是在现行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内,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新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以及国家颁布的新职业(下同)。二是尚无国家职业分类或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但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主体技能类工种(项目)。三是高危行业企业开展安全技能培训中的特殊工种。
(四)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含安全技能培训)的,分别给予企业1000元/人培训补贴。
二、转岗转业培训
(一)培训对象:各类企业在职员工。
(二)项目范围:转岗转业培训工种(项目)由企业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同时,所要培训的工种(项目)与目前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项目)不隶属于同一个职业分类之下。
(三)补贴标准:培训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三、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一)培训对象:各类企业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
(二)项目范围:《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技能人员类职业(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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