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湖南省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基础保险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一、保险对象
在湖南省范围内所有具有预防接种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受种者。
二、资金保障
由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保障。
三、招标方式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中标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承保保险机构)。
四、补偿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为补偿对象:
(一)接种第一类疫苗,经调查诊断或鉴定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不能排除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受种者。
(二)接种第一类疫苗,经调查诊断或鉴定明确为偶合症且受种者死亡的受种者。
(三)人民法院裁决补偿的。
五、补偿标准
(一)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
调查诊断或者鉴定结论系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不能排除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者,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分级,按照以下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偿。
1.死亡。
受种者接种第一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不能排除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死亡的,其一次性经济补偿金额=湖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补偿年限。补偿年限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1)3周岁以下(含3周岁)死亡的,补偿年限为5年;
(2)超过3周岁的,补偿年限为在死亡补偿的基础年限(5年)上每增加1岁再增加1年(不足1岁按1岁计算),最高补偿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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