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房山区综合考核公众满意度调查方案,供大家参考。
一、调查目的
根据《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关于印发<房山区处级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要求,为深入了解房山区社会公众对本区各区直部门、各乡镇(街道)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履行、为民服务等方面的评价,为20**年度房山区处级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提供数据支持,房山调查队受房山区委组织部委托,拟开展房山区综合考核公众满意度调查。
二、调查范围及对象
调查范围为房山区辖区内。
调查对象为18周岁至65周岁、居住或工作在房山区一年及以上的政府部门服务对象。
三、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为社会公众对房山区各区直部门、各乡镇(街道)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面从严治党、履行核心职能、解决公众诉求、优化营商环境、改进工作方式、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态度和评价。
四、调查频率及调查时间
调查频率为一次性调查。
调查时间为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8日。
五、调查方法及样本量
调查方法采取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根据本区各区直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提供的服务对象名单, 按照各区直部门每单位40人、大乡镇(街道)150人、小乡镇(街道)120人的标准,从各服务对象名单中随机抽取调查对象进行调查,样本量总计约为6340人。
六、调查方式
调查方式采用“问卷星”网络调查平台,将问卷以短信链接形式发送至抽中的调查对象手机上进行调查。
七、调查组织方式
本调查由房山调查队组织实施。专项调查科负责制定调查方案、设计调查问卷、组织实施调查;
综合统计科负责方案报请审批、汇总分析调查数据、向区委考评办报送调查结果;
调查员负责调查问卷的推送及调查数据的审核汇总。
八、数据发布
本调查数据及调查报告仅提供给区委组织部内部使用,不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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