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国庆期间凤凰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策划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凤凰古城消防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凤凰古城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凤凰古城是指《凤凰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35)》确定的凤凰古城核心保护区。
第三条 在凤凰古城内居住和从事保护、管理、经营及其他活动的单位、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凤凰古城的消防工作在凤凰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应急管理部门对古城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县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各级、各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凤凰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 县应急管理部门和县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古城区居民、旅游业经营企业和经营户等开展自检自查,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组织开展凤凰古城区的应急演练。建立和完善古城志愿消防队,开展古城消防安全志愿宣传。
第七条 县人民政府对在凤凰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八条 建立健全完善消防培训制度,加强社会化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由消防机构牵头,每季度举办一期消防知识培训,参训对象为古城保护区范围内经营业主、工作人员、施工人员、原住居民。严格执行特种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规定,古城内特种行业从业人员(含施工队)未经职业技能鉴定或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严禁从业上岗。
第九条 建立完善防灾救助体系,鼓励和引导古城保护区经营性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财产火灾保险。
第十条 凤凰古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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