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关于对市直单位实行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一、参评单位
参评单位为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及市直有关单位。参评单位分为综合考评单位和征求意见单位。其中,综合考评单位包括:社会服务相对较多的政府部门,社会服务相对较少的政府及其他单位,党群部门。
二、评价内容
1、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主要指各单位服务的态度与质量,办事效率等情况。
2、办事公正和廉洁自律:主要指各单位办事的公正与公平,廉洁守法等情况。
3、工作实效和社会影响:主要指各单位工作的业绩与效果,社会反响等情况。
各投票人员根据上述情况,对市直各单位进行分析后,作出综合评价。
三、投票层面
评选投票分九个层面进行:
1、市党代会代表;
2、市人大代表;
3、市政协委员;
4、省直机关、老干部、专家学者和市行风评议代表;
5、区、县(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
6、区县(市)的部、委、办、局和区县(市)及杭州经济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的街道(乡镇)党政(包括人大)负责人;
7、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负责人;
8、企业代表;
9、市民代表。
除企业、市民外,其余投票层面均按80%的比例随机抽样产生投票人员。抽样方式采取分层面抽样。
(想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推荐访问:关于对市直单位实行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市直 实行 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