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环保督察工作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一要建立健全整改推进责任体系。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市级包县(市)区的领导要负责督导推进县区督察整改工作,各市级领导再忙也要把联系制度切实执行起来。比如,抓经济发展需要在市级层面解决的问题,有没有解决。我们每一位同志都肩负着数种责任,市政府分管领导要肩负起所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任务,统筹协调推进,分管战线涉及环保工作的督察整改工作。县(市)区党委、政府对环保问题整改负主体责任,县(市)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建立县级领导+整改工作专班+整改项目工作机制和整改责任制,并确保有效运行。我们要始终摆正自己的位置,生态环保工作是国家做部署、省级统筹、市县抓落实。要形成县区推动、部门督导,事有人管、责任有人担的工作局面。
二要建立建全整改推进行业督导责任体系。
尤其是城管局,要系统考虑工作,不是签字就报上去。我几次会上都说过,今天还要强调一下,市直部门闪身子、轻飘飘,就是搞个材料汇总向上一报。这几年,尤其是改革之后,行业部门的职能界定越来越清晰,都不是综合部门,承担着行业上的工作推进和对下的指导监督。比如,谋划思路,拿实施方案,作工作部署,解决问题。只部署了也不行,还要指导下面干,督促下面干,还有检查,市直部门要找准定位。一是市直部门要增强对县区、下级部门的指导和督导,强化工作意识和加强工作力度。二是增强配合意识,要配合县区和市直主办部门。比如环保工作,不是环保局一个单位干的事,主办部门要把工作统起来,整体工作摆布要正确,要切合实际,把握好节减,力量配备要科学合理,等等,这些是主办部门的事。配合部门在会上我说过几次,将来要抓几个配合不到位的部门问责。部分配合部门往往认为很多工作只是主办部门的事,要情况就给你写三言两语的几个字,实际工作不按自身职能积极发挥作用,生态环境建设哪个部门没有任务?配合意识在市直部门也是个问题,这个问题也不止一次说了,督考办要厘清责任,在工作落实不力的时候,厘清主办部门和配合部门究竟是谁不力,不能泛泛打靶。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的事情,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中央督察问题整改负全责,各领域内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一要严格落实责任。督导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责任单位的问题整改要加强指导,严格审核,对督导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这个事不能都放到环保局,行业部门没做到,就要负责,做检讨。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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