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长沙市体育局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专项整治办根据个人报告和自查自纠情况,对梳理发现的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信息进行查处,对违规参与上述经营性活动,未按照要求申报并退出的公职人员,一经查实依纪依规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下面是范文网小编为您推荐长沙市体育局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规范全市体育系统国家公职人员从业行为,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办发电〔2017〕2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局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进行清理整治,敦促有关人员按要求退出违规经营;严肃查处相关领域'顶风而为“'小官贪腐“突出问题;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强化领导责任,依纪依规履职尽责,促进全市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保障长沙体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清理对象
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的全局国家公职人员本人,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辞去公职未满三年或退休未满三年的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未满两年或退休未满两年的一般公务员(辞去公职、退休干部年限截止日为2017年8月1日)。
本文所称'国家公职人员“包括:全局正式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干部“包括:全局副科级以上国家公职人员。'公务员“包括: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清理内容
1.涉矿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或参股涉及煤矿、非煤矿山等矿产资源开采、选冶等经营性活动的行为。
2.涉砂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或参股砂石企业(个体工商户)、采砂船、运砂船(车)、浮吊、砂石码头(堆场)等经营性活动的行为。
3.涉渔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或参股在江河湖库等天然水域利用矮围、网围、网箱等方式圈湖占地,开展捕捞、养殖等造业生产经管活动的行为。
4.涉小水电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或参股小水电项目经营的行为。
5.涉烟花爆竹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或参股烟花爆竹生产、运输、批发的企业,尤其是涉及黑火药、引火线、单基火药的企业经营活动的行为。
6.涉危险化学品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或参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企业,尤其是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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