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干杉中心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标准》,不断标准教师从教行 为,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 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 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 师风考核评比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冯星 副组长:
王理 朱宁 成 员:
朱沛仪 王雷 唐毅 罗仲桃 陈宇 李慧
盛雄伟 二、考核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师德考核考评方法步骤
1、组织学*。组织学*《长沙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假设干意见》、《长 沙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师德师风建设十项制度、八条禁令和巡查考核评估细则的通知》。
2、开展测评。认真开展师德评议,评议由单位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分学生评议、教职工评 议、考核小组评议三部分。学生评议: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 考核小组在其所教班级中随机抽取一个班进行评议,对于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不能连 续两年由同一个班级对其进行评议。教职工评议:采取全体教职工集体评议的方式进行。考 核小组评议:考核小组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在量化打分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对 每个教职工作出客观评价。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为 90 分”100 分,合 格为 60 分”89 分,60 分以下为不合格。学生评议占 20%,教职工评议占 30%,考核小
组评议占 50%。
3、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师 德为不合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一)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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