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司法所社区矫正
报到制度
社区 ** 日常管理制度
矫正对象自法律文书生效 7 日内或自出监之日 7 日内到长期固定居住地司 法所报到并办理登记手续,如实汇报家庭情况等。司法所对矫正对象设定编 号,填写《矫正对象登记表》,对其宣读矫正对象行为规范,责令其严格遵 守。
矫正对象每周一次电话向司法所报到,汇报其所在位置及上周活动情况, 思想状况。
矫正对象每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并汇报情况,监外执行犯罪视身体状况, 可以委托监护人或近亲属以书面形式汇报情况。
监护制度
司法所要在矫正对象报到后 20 日内,对其单位、家庭情况进行走访了解, 确定矫正对象的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
监护人的基本条件
应是矫正对象的直系亲属或好友。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群众反映良好。
愿意承担监管义务和相应的监管责任。
具有监管能力和相应的身体条件。
监护人的基本职责
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其遵守社
区矫正规定。
随时与社区矫正对象保持联系,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和基
本情况。
1/4 ...
(想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