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在职硕士学位申请报告,供大家参考。
在职硕士学位申请报告
**大学学位委员会:
我是**专业自考生**。我于**年x月取得**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我在本科阶段平均成绩为**分。论文答辩成绩为良,并于**年x月通过天津市学位英语考试,符合**大学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特向贵校提出学士学位申请。望贵校给予审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申请学位的基础要求及时限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申请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通过自学考试成绩优良,经审核准予毕业者,均可申请学位。
2、考籍档案中有考试违纪,作弊记录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3、凡申请学位的自考本科毕业生,应参加由省学位办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考试语种暂定为英语、日语、俄语。考试要求达到大学公共外语三级水平。
授予学位的基本程序
1、自愿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资格并参加学位办组织的外语统考合格后。向主考学校自考办函索学士学位申请表,然后直接向主考学校自考办函寄本人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含:本人如实填写的学位申请表(其中毕业生鉴定一栏由单位填写)、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二寸标准照片两张。同时,还必须准确填写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2、主考学校自考办对申请者按规定逐一进行实审,进向学校学位办推荐,初审时所需材料,由省考办提供。
3、主考学校自考办负责向学校学位办推荐初审合格的学士学位申请者及其有关材料,经主考学校学位办审核,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对于受理的申请者名单报送省学位办审核后,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学位申请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已获得学位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考试,并获得毕业证书者,若与原毕业专业属于同类科门类,不再授予学位证书。
(想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推荐访问:硕士学位 在职 申请报告 在职硕士学位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