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学*心得
热电厂巡回检查制度
1 巡回检查管理的一般要求:
1.1 为加强对设备的监视,及时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 证设备正常运行,运行各岗位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
1.2 值班人员应按专责分工和规定的检查路线和检查项目进行认真检查。
1.3 巡回检查工作应由岗位值班人员或经考核合格正在实*的值班人员负责进行,在 巡回检查中不应从事与检查无关的事情。
1.4 各岗位值班人员在巡回检查时思想要集中,应根据检查标准和设备实际情况进行 认真分析,确保巡回检查质量。
1.5 检查时应携带所需工具,包括:听音棒、手电筒、测温仪、抹布等;做到:腿要 走到、眼要看到、耳要听到、鼻要闻到、手要摸到。
1.6 检查人员应根据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厂颁《运行规程》的要求进行巡回 检查,戴好安全帽,必要时应穿绝缘鞋和戴防高温手套,注意自我保护,确保巡检安 全。
1.7 本制度所规定的巡回检查时间为最长间隔时间,当遇有雷、雨、大风、洪水、高 温、严寒等恶劣天气,除进行正常巡回检查外,应加强重点检查。
1.8 遇有运行方式变更、设备运行异常、设备过负荷或带病运行、备用设备故障或正 在检修、新设备试运行等,应有目的的增加巡回检查次数,做到心中有数。
1.9 巡回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根据设备异常类别及时处理,如本班不能消 除,应汇报值长,并尽可能采取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对于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 情况来不及汇报时,应根据运行规程的规定先处理后汇报。
1.10 对于无故不进行巡回检查、玩忽职守,造成事态扩大者,分场将给予责任人严
厉考核。
1.11
对巡回检查不认真、不能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而导致缺陷扩大或缺陷由上一级部
门检查发现者,将视情况给予责任人不少于 50 元的考核。
1.12 各岗位应按下列时间进行巡回检查,遇有异常情况或重大操作,可经值长确定
同意推迟检查时间或取消一次检查。
2 1 巡回检查时间 值长巡回检查时间 每班次至少对设备进行两次全面、认真检查,时间为接班后及交班前。
2 班长巡回检查时间 除交接班检查外每班次要对所属设备、公用系统等进行两次全面、认真检查(具 体检查时间:2:00、7:00、10:00、15:00、18:00、23:00) 。
3 司炉、司机、电气正值、化水值班员巡回检查时间 除交接班检查外每班次要对设备进行两次全面,认真检查(具体检查时间:1:00, 6:00, 9:00,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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