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调研报告:医保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 医保调研报告
为确保顺利开展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按照大 学*深调研要求,总结梳理《韶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韶府令第 108 号) 、 《韶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细则》 (韶法审〔2013〕9 号)和《韶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办法》 (韶法审〔2013〕10 号)文件精神和县社保局,根据我辖区 实际情况,经医院开会讨论如下:
1.普通门诊的待遇是否提高。普通门诊人头付费的政策与报销比例限额是否调整;
城镇居民医保 a、普通门诊: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设起付线 15 元,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 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 60%的比例报销, 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 150 元, 这是远远 不够的,就普通感冒而言就诊 3-4 次都可以将这些报销额度用完。
b、特殊病种: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免报额度虽然较大,符合规定治疗范围 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但很多患者都不知道特殊病种有哪些, 报销额度 有多少,而且还要二级以上医院出示的诊断证明才可以办理(手续繁琐) 。
综合上述,我们是要提高门诊报销额度,减轻群众的医疗负担。
2.住院最高限额是否调整;
一级含以下医院: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 100 元。
报销支付比例: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支付报销 90%, 乙类药品报销比例为 75%,高精尖药品报销比例为 70%,但现在实行了'基药“制度,很多 基药在医保方面是没有报销(限报) ,而基层是心脑血管之类的慢性病比较多,很多患者年 住院率都比较高, 而现在医保采取了按病种分值计算, 到年终结算时这笔费用一旦超过了数 值,按医保政策是不返还的。
3.大病保险贫困人员及特困人员的待遇是否一致;
贫困人员及特困人员这两类都是生活比较困难的特殊人员,其待遇应一致。
4.住院起付线是否与职工医保保持一致。
住院起付线如同职工一致的,那就加大基层群众的医疗负担。
以上是我院对医保局的一些建议。
2018-7-4
篇二:调研报告:医保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编号:TQC/K829
市医保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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