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模具管理办法
標
列入移交 機密等級 A
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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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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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的:
為使模具、底片製作及收發程序明確化,並確保其製作與保存之品質特訂定此辦法。
2、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所有生產用之模具(包含廠內製作及委外請購之模具)及底片。
3、 名詞解釋:
3.1 模具 使用於產品軋型時使用之模具,依使用之材質、精密度不同,而區分有木刀、 塑膠刀、鋼刀等,使用於產品 3D 成型時使用之模具,有熱壓模、射出模等。
3.2 刀線底片 提供製作及檢驗標準用。
3.3 複合片 由印件文案及刀線複合而成的底片,供印刷及 IT 類軋型成品檢驗標準用。
3.4 備刀序號 指除模具本身之編號外,另須針對備刀給予序號以便後續之管理作業。
4、 權責規定:
4.1 業務單位 4.1.1 提供客戶檢驗標準及客戶原始圖檔。
4.1.2 負責向客戶確認成品量測重點尺寸。
4.2 產品發展單位 4.2.1 決定製作模具之種類、拼模模數。
4.2.2 舊刀利用之確認。
4.2.3 配合業務單位與客戶端討論開模相關技術問題。
核 准
會 簽
制 定
編號
頁次
4.3 印前單位 4.3.1 負責新稿、底片、印版之製作及校對工作。
4.3.2 負責「模具設計圖」(附表 1;S12-050-03)繪製及刀線底片輸出作業。
4.3.3 製作檢驗用之複核片。
4.3.4 負責新稿、底片、印版之製作及校對工作。
4.4 機構設計單位 4.4.1 模具製作可行性之評估。
4.4.2 協助 2D/3D 軋型模、熱壓模及射出模模具之比價、議價與詢價等事項。
4.4.3 負責模具請購作業。
4.4.4 負責廠內模具製作及週期性保養。
4.5 採購單位 4.5.1 負責塑膠刀、木刀、平面鋼刀、蝕刻刀及其他簡易模具之比價、議價與詢 價等事項。
4.5.2 負責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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