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新体系建设经验交流材料(全文),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我市对全市各执法部门及队伍进行了从上至下的系统重塑性改革,构建起全领域、立体式的中心城区、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系,为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执法效能夯实了基础,有力促进了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坚持精干设置,科学布局全市执法系统。结合党政机构改革、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系统梳理全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执法事项,整合各部门执法职能,重新搭建全市执法体系框架,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机构设置方面,突出精简高效。按照执法权力向基层下放的原则,整合职责相似的执法事项,压缩职能相近的执法机构,大力度撤并市本级执法队伍,市县两级执法队伍由178支精简为90支,精简率达49%,实现了执法队伍由有到优的转变,有效解决了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二是执法层级方面,突出分级设置。根据各层级执法工作实际、执法任务需要,分领域、按层级设置机构。市本级综合统筹各项执法工作,设置19支队伍;
各市区根据辖区内人口、执法任务轻重,分别设置4”9支执法队伍,共设置71支队伍;
在48个街镇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局,构建起市县乡三级联动、138支执法队伍分区划域管理的新格局,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多层执法等问题。三是编制配备方面,突出保障基层。县乡两级执法队伍直接面向群众,是执法工作的最前沿阵地,为确保基层顺利承接各项执法任务,采用'减上补下“和'编随事走“两种方式补充基层编制,同步推进一线执法业务科室的设立和完善,配强基层执法力量。从全市执法编制锁定和内设机构设置情况看,一线执法编制占比约94%,副处级执法部门执法业务科室占比60%,副处级以下执法部门全员参与执法,有效解决了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
二、坚持效能导向,重塑中心城区执法体系。我市271.8万人口中有221万集中分布在中心城区的4个市辖区和1个开发区中。在改革前,在市本级和4个市辖区、1个开发区共设置了92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执法队伍,在城管、住建、市场监管等领域经常存在多头执法的问题。为此,我市在本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统筹工作需要和机构编制配备实际,以效能改革为导向,重塑中心城区执法队伍。一是准确评估定位。深入准确领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农牧业、文化市场、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要求,按照'市和市辖区只保留一个执法层级“的改革思路,在对各领域执法工作量、执法频次及与居民生活的紧密度进行评估,对改革举措可能引发的风险程度等进行研判的基础上,科学设计了市和市辖区执法队伍优化调整方案。二是分类构建执法体系。对与居民生活联系紧密、执法频次高的执法工作,且辖区执法队伍健全、承接难度小的领域,大力推进执法层级下沉,撤销了市本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商务等执法队伍...
(想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