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年固定总价合同造价审计方法(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包死合同“。由于它具有易结算、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以及承包索赔机会少等优点,近年来很多工程项目都以此形式为合同约定。但以这种合同签订的工程项目往往给工程决算审计带来麻烦与困惑,因为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正常情况下这种合同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即便是出现建设期材料价格变动,工程量高估冒算等问题,审计也不能核减造价。因此,在审计实践中应建立'三种机制“进行审计。
一、引入事前监督机制,加强对合同金额的审计
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签证固定总价合同一般都是依据工程预算,因此如果能对工程预算环节进行审计监督则能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工程造价中高估冒算的发生。而且由于此时工程合同尚未签订,因此可以直接对合同各分项的金额以及工程总价进行控制。工程造价主要取决各项工程量和单价,一般的工程造价概预算不外乎这两个主要因素进行计算,因此审计可以通过对照设计图、施工图核算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实现对计量的监督;
由于一般工程项目周期加长,因此对于各项单价的确定,除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外,还应从历史变化规律、市场行情等方面进行多方面综合考虑,尽量减少可预见的单价变动(对审计而言,主要是周期性或是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引起的单价下跌)而导致的合同金额不准确,通过这些工作可能从事前监督的角度,从被动的项目决算审计转入到事前主动的预算审计中。此外,在这一阶段还有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是审计部门事先介入工程合同金额的确定,需要有效的行政乃至法律支持,二是工程固定总价合同应该严格依据造价预算而不是其他;
三是审计应在预算开始时即同步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否则会影响合同签订的时间,导致工程项目延期或是事前审计被搁置。
二、完善事中跟踪机制,加强对隐蔽工程、设计变更的审计
合同签订后,工程往往进入实施阶段,这一阶段审计的主要职责是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在于对隐蔽工程、设计变更及时有效的记录,为日后的审计做好准备。对于隐蔽工程的审计是工作难点,介入得过早或过晚都不能取得良好的审计效果,对此项目的审计需要完善跟踪机制,保存对项目进展的关注。可以建立长效的周期性通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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