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考试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篇1
高校刑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关系刍论
【摘要】司法考试有助于统一刑法学理论纷争中的不同观点,有助于学生对法学知识进行高强度、高集中式的系统复*,能促进高校教师改进教学活动;但司法考试的内容不能完全涵盖法学本科教育的内容。妥善处理刑法学课堂教学与司法考试的关系,要利用多媒体教学工具对司法考试的试题进行适度讲解,对有争议试题进行重点讲解,同时还要注重学生在多元的法律流派理论中养成从多个视角观察问题的能力。
【关键词】刑法学;课堂教学;司法考试;关系
2008年6月,司法部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参加司法考试。这意味着大三的在校生也可以报名参加司法考试。这一规定极大地改变了司法考试与高校法学教育的关系,反响强烈,因为在校法学专业大学生几乎从一入学就把目标对准了司法考试,司考辅导用书替换了高校教材,司法考试辅导班直接渗透到了大学校园。在此情势下,作为法学教育工作者,不能不对法学教育模式进行思索与探索。
一、司法考试对刑法学教学的促进作用
刑法作为一门极其重要的部门法,是法学本科教育的主干课程之一,同时又是司法考试中的大户,每年都占80分左右,所以会引起考生的特别关注。笔者认为,在教学中适当引入司法考试的内容对高等院校的刑法学教育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首先,司法考试统一的理论观点,有助于统一理论纷争中的不同观点。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尽量用明确的条文告知法律的意义,但语言是抽象的,法律规范不能够涵盖一切生活事实,所以刑法理论的争议点也是很多的。这就造成当前许多法学本科教材存在着一个通病,就是理论争议介绍太多。司法考试对刑法中争议的理论点以通说的形式进行考试,而不再展开抽象的理论观点交锋,有助于在刑法教学中深入浅出地向学生讲解理论难点。
其次,司法考试集中十余个部门法的知识,要求在考试中一次性通过,这种高强度、高集中式的复*方式对考生的学*方法、学*能力以及忍耐力是一个极大的挑战。特别是刑法学知识,如果要通过司法考试,必须对刑法规范和理论知识有一个全面的掌握。
再次,司法考试会促进高校教师改进教学活动。长期以来,我国高等院校法学教育在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进度的理念下,采取灌输式的讲授手段,重视对刑法理论、观点交锋进行解说,重视抽象思维能力,忽视了刑法理论与刑法法条的衔接,忽视案例教学。而司法考试要求刑法理论与法条并重,会逼迫高校教师改进长期以来坚持的教学方式,更多地结合司法考试试题、案例进行教学,从而促进刑法学教学活动。
二、司法考试不能替代高等院校刑法学教育
司法考试的内容不能完全涵盖法学本科教育的内容。梁根林教授认为,在刑法学的内部应当分为三个基本的分支学科,即刑事立法学、刑法解释学和刑事法理学。刑事立法学是有关犯罪和刑罚的...
(想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