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国经济适用住房若干问题探析,供大家参考。
目前,我国政府在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的过程中,针对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采取的是大力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的做法,即建设由政府扶持、保本微利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向中低收入的家庭提供,此外还有少量的廉租住房提供给最低收入者家庭,以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实施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似乎叫好不叫座。认真研究分析问题所在,不断完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对我国居民住房问题的解决和房地产市场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下面将就发展中的几个问题做一探讨。
一、科学评估中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正确引导住房消费需求的有效增长
经济适用住房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建的,这里首先涉及到的就是中低收入家庭的界定和家庭收入衡量两个方面的问题。 从理论上说,家庭总收入应包括家庭总资产和现期收入两部分。家庭总资产可以用家庭拥有的不动产与金融资产的价值来衡量,具体包括家庭在银行、合作社、邮局等的存款、股票、国库券、公积金等有价证券和其他投资,以及自己居住的房产和其他不动产的产权价值;
现期收入应指家庭所有成员的工资收入(第一、二职业收入)和其他工资外收入(如社会保障津贴等)。因此,要衡量判断一个特定家庭收入水平必须综合考虑这两部分因素。 但是,从实践来看,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个人收入申报制度,这使得政府难以准确核实家庭的真实收入,从而使中低收入家庭变成一个十分宽泛而模糊的概念。我们目前认定是否为中低收入家庭,主要是看其家庭收入的实际状况。按照货币化分房的有关政策,各地对中低收入标准因地区经济水平而定。一般来说,家庭收入在社会平均值70%以下属低收入家庭;
家庭收入在社会平均值70%-120%之间属中等收入家庭;
家庭收入在社会平均值120%以上属高收入家庭。这些界定从数据和比例上讲是清楚的,从理论上分析,也是合理的。但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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