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人口调查报告4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一、贫困现状
**位于延安市南部,属省级贫困县,总面积4182平方公里,辖8镇2乡 1个街道办事处3个社区服务中心、240个行政村,总人口1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1.2万人。**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497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5498元。
1、农村贫困现状
按照省定1600元的贫困标准,我县农村贫困人口约2.4万人,其中位于洛河峡谷及支流等重点区域19687人、贫困村数128个、辖320个自然村;按照市定1800元的贫困标准,我县农村贫困人口2.6万人,其中位于洛河峡谷及支流等重点区域21090人,贫困村数128个、辖320个自然村;非重点贫困村中的贫困人口约4910人。
我县农村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在高塬沟壑、洛河峡谷及支流葫芦河等流域,这些地区生存条件较差,主导产业尚未形成,扶贫难度很大。我县农村贫困人口经济收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占全部经济收入的90%以上,从事种植业的贫困人口约85%以上;养殖业占全部经济收入的2%、从事养殖业的贫困人口为5%;工资性收入占全部经济收入的7%,其中从事服务业的占3%,外出务工人员占7%。农村贫困人口中60岁以上占24%、45岁以上占48.3%、18岁以上占88.4%、16岁以上的89.3%.农村贫困人口中60岁以下高中及其以上学历占5.7%、初中学历占38%、小学学历占37.3%、文盲19%。
农村贫困人口中享受养老保险8081人、低保7140人、救助10640人。**年以来,移民搬迁35处、931户、4291人,脱贫2.152万人。
2、城市贫困现状
按照生活保障线标准,我县城镇三无人员166人;有一定劳动能力和不固定收入,但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贫困居民2665户6653口人,下岗职工370人,失业人员436人,零就业家庭46户,分别占贫困人口5.6%、6.6%、1.7%,因灾、因病生活困难的家庭292户,城镇贫困户中经营性收入26.5%,工资性收入73.5%。无住房户居民633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共有**户,5240口人。
3、贫困主要原因
目前,我县城乡贫困因素很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农村贫困人口贫困原因:一是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条件差,主导产业尚未形成。我县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高塬沟壑、洛河峡谷及支流葫芦河等流域区域。这些地区资源缺乏、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恶劣,没有形成主导产业,有近30%的农户用水、吃粮、花钱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暖而复寒、饱而复饥的情况也较为严峻,刚刚脱贫不久的群体抗灾能力弱,稍有变故就可能重新返贫。二是贫困人口多,整体素质差。贫困人口由于知识贫乏,文化水平低,现代科技意识、商品意识不强,自给自足思想严重,再加上大多体弱多病,劳动能力弱,外出务工受限,发展产业项目受限,创收门路非常有限。三是财政投入强度偏低,扶贫成效巩固较难。国家扶贫项目覆盖面偏小,资金投入较少,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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