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南山区临时占用林地方案协审和复绿监管服务采购需求方案,供大家参考。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南山区临时占用林地方案协审和复绿监管服务
(二)项目背景
多年来,深圳市林业行政审批中'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审批“涉及大量的临时性占用林地建设项目(如余泥渣土场),以及永久占用林地项目附带的临时修筑加固边坡、临时施工便道(板房)等临时占用林地施工。此外还有违法占用(砍伐)和以临时为名实为永久占用等造成的占用林地现象。上述临时占用,有的无规划选址、有的随意扩大占用范围、有的选址不合理、有的严重损坏植被土壤、有的不按规定进行复绿等等,最终的后果直接体现在森林生态资源以及附属的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等被不可逆转的永久性破坏。然而这与自然地质灾害不同的是,此类占用均为人工开挖、填埋等人类社会行为造成,其事前具有计划性(一般临时占用期为2年)和事后恢复的强制性(相关规定要求占用后1年内恢复)。而南山区多年来的临时占用林地前期审批和临时使用林地后依法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一般为复绿)过程中,事前临时占用林地规划方案的审核、后期复绿方案的审核和复绿过程跟踪、验收等环节一直存在专业审核力量薄弱、复绿过程监管难以全程覆盖、验收难以深入等情况。用地单位为节约时间和经济成本,往往在生态修复和复绿时,重施工轻监管,意图草草完工早早退场。机构改革后,林业管理职能划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森林等各项资源归并到自然资源体系,我们对涉及林地的建设项目从规划、保护、建设、使用等全过程的介入、监管成为可能。同时,也有必要对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和项目建设附属行为临时占用林地等过程加强前期审核和后期复绿监管。鉴于目前我局作为区林业主管部门,林业从业人员少,暂无具备相关技术方案审核能力工作人员,后期开展复绿监管和验收的力量薄弱,因此有必要引入具备生态修复相关技术能力,实力雄厚的第三方技术单位协助开展临时使用林地前期设计方案和复绿技术方案审核;
协助主管部门对后期复绿过程进行监管和成果验收工作。
(二)立项依据
在《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121号)第四条'严格落实临时占用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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