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研究生培养修订细则活动策划方案,供大家参考。
一、总体要求
(一)两年制硕士生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一般为30-36学分;
三年制硕士生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一般为42-48学分。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对总学分有其他明确要求的,以指导性培养方案中规定为准。
(二)博士生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一般为24-30学分。
(三)研究生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必修课包括学位公共课(政治理论课、外语课)、学位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
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跨专业课和公共选修课。
(四)每门课可设置1学分、2学分、3学分或者4学分,对应的学时数分别为16、32、48、64学时,建议以2学分为主。
(五)两年制硕士课程一般在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开设;
三年制硕士、博士课程一般在第一学期、第二学期、第三学期开设,专业学位以各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为准。
二、课程设置要求
(一)学位公共课
1.学术型硕士
政治理论课:共2门,3学分,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第一学期),《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第二学期)。
外语课:4学分,非英语专业从《高级商务英语(Ⅰ)》、《高级商务英语(Ⅱ)》及专业英语课中选择修读两门(每门2学分,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各1门),由英语学院及相关具有师资条件的学院开设;
英语专业选择修读1门第二外国语课程(4学分,第一学期),由外语学院开设。
2. 专业学位硕士
政治理论课:共2门,3学分,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第一学期),《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新增,1学分,第二学期)。
外语课:根据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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