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区扶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暂行策划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促进我区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利用港珠澳大桥的跨境通道枢纽优势,培育发展横琴新区跨境电商新业态,推动外贸促稳提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扶持对象】
申请本办法扶持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须在横琴新区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横琴新区依法纳税且外贸等相关数据纳入本区统计,为员工缴纳社保,并在珠海电子口岸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申报登记,在珠海市范围内以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方式办理进出口报关或开展业务。
第三条【产业聚集】
鼓励横琴新区各类产业园区、楼宇等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对入驻有纳税的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企业达到10家且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合计达到1亿元的园区(楼宇),给予该园区(楼宇)运营单位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入驻有纳税的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企业达到30家且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合计达到5亿元园区(楼宇),给予该园区(楼宇)运营单位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四条【规模奖励】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持续发展。
(一)对以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方式年度进出口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进出口额的0.5%给予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的奖励。年度进出口额超过12亿元的,超过部分按进出口额的0.25%给予奖励,超过部分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培育澳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对以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方式年度进出口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由澳门自然人或企业实际控制的企业,按进出口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年度进出口额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按本条款第一点相关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700万元的奖励。
第五条【仓储扶持】
对服务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珠海市内租赁仓库开展业务,服务对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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