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水利局第三季度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一、第三季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持续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一是落实防汛责任制。严格按照'3个坚决追责“(即县区党政领导干部责任险决不赔付、水库调度责任人决不撤岗、各级水电站值守人员决不擅离岗位)、'3个及时报送“(即时信息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重要汛情、旱情信息报送)、'3个强化预警“(强化雨情、水情、汛情监测预警)、'3个坚决禁止“(坚决禁止违规超汛限水位蓄水,坚决禁止侵占河道行洪空间,坚决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等'3个3“要求,狠抓防汛责任制落实,切实做好防汛各项工作。二是加强防汛物资保障。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开展防汛抗旱物资储备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区加强防汛物资储备,提前采购储备编织袋、砂石料、块石等重点防汛物资,确保品种齐全、储量充足,可满足应急抢险需要。目前,我市已储备编织袋16100条,砂石料35150立方米,块石400立方,桩基40套,钢管12吨。三是重点水利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对全市51座小型水库、15处大中型水库和9个水闸进行了逐一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对全市137处水闸进行试运行,发现问题152处,现已整改完成93处;
对全市2078处堤防进行除险加固,发现问题276处,已完成修复192处,其中河流治理项目1处、堤防加固项目84处;
排查穿堤涵洞2312处,发现问题342处,已完成修复285处;
新排查处置地质灾害隐患点19处;
清淤河道15公里。
(二)加快水资源调配。一是持续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取水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鄂水资管函〔2024〕3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取水口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清理核查、登记上图、监督检查等方式,对全市取水口进行逐点调查登记,建立取用水管理台帐和电子档案。二是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通知》(水节约〔2024〕339号)要求,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印发《市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经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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